各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29/c431030-4000147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请在《申报公告》要求的申报材料外加报《申请书》1份,右上角标注省办存档。
二、申报时间
我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4日。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及审查工作,于7月14日前将汇总好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我办。
三、注意事项
1.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请各单位加强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上报。
2.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或在6月30日前已完成通讯鉴定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审核的可以申请。后者具体日期以我办向全国社科工作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全国社科工作办的时间为准)。
3. 申请人填报申报成果字数和最终成果字数时,请以字数为统计单位而非字符数;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提交的查重报告,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电子版查重报告须提交全文查重版;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凡在申请书中有出版社出具推荐意见的,务必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4.汇总表电子表格严格按照《申报公告》附件3格式制作。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包含所有申报材料,各责任单位以单位名称建立文件夹,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电子版发送至我办邮箱(scghpjb@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单位名称+202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5.请各单位在《申请书》“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6.未尽事宜详见《申报公告》。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1528号四川社会科学馆17楼1701室
联系人:涂海燕
联系电话:028-89111896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